人事处服务信箱受理范围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7 1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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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对人事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2.对各类专家、人才称号、荣誉称号的遴选推荐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3.对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博士考核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4.对工资、绩效、社会保险、伤残、亡故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人事工作服务信箱: rsc_rsgz@jlmu.edu.cn
二、工作流程
1.诉求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事实、理由等相关信息。诉求人提出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当接到一般诉求时,履职范围以内的事项,若能立即给予回复,由联系人即刻准确详细地予以回复,协助诉求人在第一时间解答或解决问题;若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做好解释工作,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按工作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诉求人反馈。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向相关职能部门转交同时向诉求人告知转办部门并做好接转记录。
3.遇到重大诉求,超出部门处理权限的,第一时间呈报分管校领导,按工作要求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把处理结果详细地反馈给诉求人。如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事项,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将办理过程反馈诉求人。
4.诉求办理完成后,将诉求的时间、内容以及办理结果、诉求人反馈内容等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