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校务服务

诉求服务信箱

人事处服务信箱受理范围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7 10:19:3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一、受理范围

1.对人事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2.对各类专家、人才称号、荣誉称号的遴选推荐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3.对公开招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博士考核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4.对工资、绩效、社会保险、伤残、亡故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人事工作服务信箱: rsc_rsgz@jlmu.edu.cn

二、工作流程

1.诉求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事实、理由等相关信息。诉求人提出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当接到一般诉求时,履职范围以内的事项,若能立即给予回复,由联系人即刻准确详细地予以回复,协助诉求人在第一时间解答或解决问题;若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做好解释工作,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按工作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向诉求人反馈。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向相关职能部门转交同时向诉求人告知转办部门并做好接转记录。

3.遇到重大诉求,超出部门处理权限的,第一时间呈报分管校领导,按工作要求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把处理结果详细地反馈给诉求人。如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事项,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将办理过程反馈诉求人。

4.诉求办理完成后,将诉求的时间、内容以及办理结果、诉求人反馈内容等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及时归档。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吉公网安备 22021102000157号

邮编:132013   技术支持:网络部

版权所有: 吉林医药学院 吉ICP备06003080号-1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