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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服务

诉求服务信箱

教务处服务信箱受理范围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7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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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考试、学位等教学工作的诉求及意见建议。

2.学生毕业前找工作或考研成绩单盖章咨询。

3.学生学籍或应届毕业生电子证明办理咨询。

4.2007年及以后取得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学历学位电子证明办理咨询。

5.学生见习教学工作咨询。

6.学生实习工作咨询。

7.实习生请假制度咨询。

8.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咨询。

教务服务信箱: jwc_jwfw@jlmu.edu.cn

二、工作流程

1.咨询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事实、理由等相关信息。咨询人提出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当接到咨询时,履职范围以内的一般事项,若能立即给予回复,则即刻准确详细地回复学生,协助学生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若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在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并在2个工作日内把办理结果详细地反馈给学生。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向相关职能部门转交同时向诉求人告知转办部门并做好接转记录。

3.咨询办理完成后,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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