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诉求服务信箱受理范围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7 1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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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1.学生对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2.学生对奖助学金评比、推先评优等工作程序及结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3.学生出现的思想及心理问题。
4.学生军训及征兵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5.对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投诉。
学生诉求服务信箱: xsgzb_xssq@jlmu.edu.cn
二、工作流程
1.诉求人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事实、理由等相关信息。诉求人提出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当接到一般诉求时,履职范围以内的事项,若能立即给予回复,则即刻准确详细地回复诉求人,协助诉求人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若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做好解释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把处理结果详细地反馈给诉求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及时告知诉求人并向相关职能部门转交,同时向诉求人告知转办部门并做好接转记录。
3.遇到重大诉求,超出部门处理权限的,第一时间呈报分管校领导,按工作要求办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把处理结果详细地反馈给诉求人。如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的事项,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并将办理过程反馈诉求人。
4.诉求办理完成后,将诉求的时间、内容以及办理结果、诉求人反馈内容等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及时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