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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服务信箱

工会诉求服务信箱受理范围及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4-04-27 1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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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教职员工在涉及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方面的诉求及意见建议。

教职工诉求服务信箱 gh_jzgsq@jlmu.edu.cn

二、工作流程

1.受理。教职工诉求申请可通过邮件诉求、电话诉求或转达诉求方式提出,工会诉求中心执行“首接负责制”。

2.确认。诉求中心首接工作人员负责填写《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诉求登记表》,核查确认教职工诉求具体情况。

3.转办。符合受理范围的,经首接人员报诉求中心综合研判后,直接办理或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第一时间将办理意见或解决措施上报诉求中心。超出诉求中心受理范围的诉求,由首接人员及时向诉求人做出说明。

4.跟踪与督办。诉求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无法按时办结的,定期跟踪,督促和监督承办单位负责人,尽快办结。

5.反馈。在诉求事项办结之日内,以回信(电话)形式将受理、办理、跟踪、督办、结果的全过程,回复或反馈诉求人;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解决或短期无法解决的诉求事项,要详细向诉求人做好说明及解释工作,并及时向诉求人反馈办理进程。

6.满意度调查。教职工诉求工作办理情况满意度,由诉求中心人员调查后将调查结果记录在《吉林医药学院教职工诉求登记表》内,以备查阅。

7.定期汇报。定期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内容包括:诉求事项受理内容、诉求办理意见、职能部门解决措施、督办跟踪情况、事件结果反馈、满意度调查等。

8.资料整理。详实记录诉求受理时间、诉求人信息、联系方式、诉求内容、诉求分类等信息,形成工作台帐,做好资料存档,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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