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医药学院非办公用房出租前期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2 09:19:29
发布者: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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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用房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吉财国资〔2017〕888号)规定程序,吉林医药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学校6处非办公用房竞价招租进行3天校内公示。各部门人员如对下列目录中的出租场所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4日前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高老师0432-64560118
附件:非办公用房出租明细
吉林医药学院
2025 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