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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吉林医药学院校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8 15:07:06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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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5〕2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省实际,定于2025年11月-2026年3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吉林赛区)赛事活动。吉林医药学院拟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8举行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目标

大赛主题: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大赛目标:通过举办大赛,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高校强化职业生涯教育,提升就业指导工作水平,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引导行业企业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搭建人才供需对接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国家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承办单位

本次校赛由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和各学生培养单位(各学院)具体承办。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联络工作,各单位选派人员,于11月30日组建校赛工作组。

三、赛道设置

赛事设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学生以个人为申报主体参赛,无团体赛。大一到大三年级(五年制包含大四年级)学生申报成长赛道,大三到大四学生(五年制包含大五年级)申报就业赛道。每个赛道的展示内容、提交材料和评审标准参照附件1和附件2。

四、校赛赛制

校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校赛初赛

初赛由各学院(学生培养单位)和校赛工作组共同组织。按照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在校生(含2026届毕业生)参与竞赛(在大赛系统内提交报名材料)占学生总数的20%。请各学院根据专业期班情况组织报名,总体达到学生参与竞赛的比例要求(20%至25%之间)。各学院在12月18日前,完成校赛初赛。按照总参赛人数的10%、30%和60%,设置校赛一、二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晋级校赛决赛。校赛初赛可分为网评阶段和现场答辩阶段,通过网评选拔20%进入现场答辩,现场答辩评出一等奖,晋级校赛决赛。

(二)校赛决赛

各学院晋级校赛决赛的学生,分赛道准备现场答辩。校赛答辩前,对参赛学生进行辅导和训练。具体活动由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和各学生培养单位(各学院)具体落实。

五、报名方法

参赛报名在2025年12月15日前。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完成报名及参赛材料上传,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5日,在全国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手册指导报名。

六、同期活动

校赛和省赛期间组织职业生涯规划和学生创业就业论坛、企业入校招聘、校园创业市集和社会服务实践活动。

七、联系人

招生就业处:李松岩

创新创业学院:张可心、安燕

临床医学院:汪明明

药学院:李雨桐

公共卫生学院:王子迪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马野

护理学院:田懿璨

检验学院:包昌杰

健康管理学院:陈佳实

联系电话:0432-64561276


附件:

1.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赛报名表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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