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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大学生“三自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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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管理教育,加强学风建设,优化学生学习生活氛围,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观能动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学生工作部(处)对原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予以整合,成立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三自委员会”。

一、机构设置

学校“三自委员会”是在学生工作部(处)指导下开展学生日常管理教育服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由学生工作部(处)分管领导负责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等。下设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部、勤工助学服务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部、学风建设监察部、公寓管理服务部。各部门设主任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委员若干名。

二、竞选范围

二年级以上学生可竞聘副部长以上岗位,一年级学生可竞聘委员,坚持竞争上岗,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三、竞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积极要求进步。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观念强,模范带头作用好,无纪律处分。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较好(无挂科),能够协调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4.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敢于大胆开展工作。

5.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能虚心接纳他人意见,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四、竞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1日— 9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吉林医药学院“三自委员会”竞聘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送交学生处711办公室。

(二)竞选

1.竞选方式:9月26日组织符合条件的竞选者进行竞选演讲与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竞选要求:演讲内容应包括个人简介、竞选目标、竞选目的、个人实力评价、未来工作设想等,做到观点正确,层次清晰,语言凝炼、生动,富有感染力。

(三)公示

9月28日-- 9月30日公布竞选结果,于学生工作部(处)主页公示三天。

(四)任用

实行先试用再聘用方式,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聘  用,聘用期一年,由学生工作部(处)颁发聘用证书。

五、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宣传动员,认真协助做好推荐和考察工作,把具备组织管理能力、有牺牲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推选上来,密切配合,顺利完成学校“三自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二)参加竞选的人员要认真准备,根据个人意向和自身特长填报岗位,珍惜机会,把握原则,竞聘适合自己的岗位。

 

附件:1.吉林医药学院“三自委员会”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2.吉林医药学院“三自委员会”竞聘报名表

 

 

                          吉林医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9日

吉林医药学院“三自委员会”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xls

吉林医药学院“三自委员会”竞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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