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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9-20 1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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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吉林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要求,依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教基一[2015]7号文件精神,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做好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就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五大发展”,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努力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实际,使每一名师生员工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办公室、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从现在起至2020年底,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师生员工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紧跟时代,格调高雅、丰富多彩、传承特色,彰显“吉医”品牌,努力营造“秩序良好、环境优美、助力育人”的校园文明氛围。

(二)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三、成立领导机构

1.设立“吉林医药学院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永奎  蔡建辉

副组长:张  印  温春阳  林长英  白  雪  王柳行  金连海

组  员:徐卫东  苏春年  刘  宇  苏水桥  杨  红  聂  翔  王舒然  陈国辉

        何求胜  马健康  葛晓华  王金成  冯显林  何加军  胡  晋  王  勇

        高红旺  王耀东  郭景森  孟繁利  董  东  李卫华  田  敏  刘诗福

        冯  磊  徐  明  于  芳  张  平  于秀芬  孙爱国  王志东  马洪波

        曹志友

2.成立“吉林医药学院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工作办公室”。

主  任:徐卫东(兼)

成  员:郭天笑  王冬雨

办公地点:机关楼宣传部801室

   四、工作要求

(一)全员参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肩负创建活动的主体责任。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针对师生员工的不同特点,组织开展全员参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二)细化分工。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典型宣传、检查指导;各二级党组织要制定创建工作具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单位目标考核,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要认真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加以解决。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资料积累,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整理、留存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相关资料,党委宣传部每年底将组织抽查。

  (三)重点防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期间,要全力杜绝以下行为,否则将被取消参评资格: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附件:《吉林医药学院文明校园建设标准》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二O一六年九月十日

吉林医药学院文明校园建设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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