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00:00:0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元旦、寒假校本部教职工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18年12月30日(星期日)至2019年1月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12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二、寒假放假安排
1.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至2019年3月3日(星期日)为放假时间。
2.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3月1日(星期五)教工上班,3月4日上课。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2.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认真做好假期及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单位教职员工寒假期间如离开吉林市,需逐级请示,并保持通讯畅通。
4.各部门、各单位将寒假值班表(内容包括:值班时间、人员、联系电话)于1月10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