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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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
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营造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定。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款吃喝,不得组织以“欢迎、欢送、同学会”等名目的大规模聚餐活动;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款旅游,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严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二、强化责任担当。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要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既要带头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
三、严格执纪监督。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发现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