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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加强高考期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1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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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19年高考在即,高考期间正值端午假期,人员分散,管理难度较大。为强化人员管理,确保我校师生无助考、替考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创造平安、公正考试氛围和环境。根据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指挥、部署、协调、检查和落实。

组  长:蔡建辉

 

副组长:张  印  白  雪

组  员:徐卫东  陈国辉  杨  红  金连海  马健康

王书丰  胡  晋  王耀东  郭景森  孟繁利

董  东  李卫华  田  敏  霍旭阳  曲保忠

于  芳  陈洪斌  刘英丽  郭秀梅  王志东

王冰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杨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把握形势任务,明晰工作内容

高考是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重要标志,关系到广大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校人才选拔质量,关系到社会稳定。维护高考的公平与秩序,是高校的重要责任。当前正值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我们要本着对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对学校、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高度重视人员管理工作,理清思路,明确要求,创新方法,抓好落实,全方位助力平安高考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任务,各司其职。机关相关部门、各学院根据任务分工,多措并举,创新方法,注重成效。学校成立小广告及网络平台不良信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张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杨红担任,组员由各单位(团委、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负责人及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重点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对小广告及不良信息进行清、防、查、打工作。各单位分工如下:

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内环境、网络平台整体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整体部署、协调沟通、检查讲评及学生公寓内不良信息的监控清理等工作;

招生就业处负责接待考生及考生家长的报考咨询及就业宣传栏不良信息监控清理工作;

保卫处负责外来人员的盘查、校园安全维护及学校贴吧不良信息的监控清理工作;

团委负责校园内公共区域不良信息的监控清理工作;

图书馆负责馆内不良信息的监控清理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食堂、浴室等场所不良信息监控清理工作;

各学院负责对学生实施教育管理,开展法律、诚信、守纪等教育,严格学生考勤管理。监控清理不良信息分工: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第二教学楼一层,药学院负责第二教学楼二层,检验学院负责第二教学楼三层,护理学院负责第一教学楼,公共卫生学院负责第二教学楼四层,管理学院负责第二教学楼五层,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负责研修楼,应用心理学院负责第三教研楼。

特别说明:不良信息在集中彻底清理后,要安排专人每天数次实地查看,发现问题随时处理,确保环境清新整洁,氛围健康良好,坚决杜绝小广告及不良信息在我校传播。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在全面梳理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工作要点,努力构建学生不能、不敢、不想参与作弊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学生考勤管理。辅导员要通过自身观察、同学反映、网络了解等渠道,掌握有意向参与高考违纪的学生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对自己、对家庭负责,打消他们以身试法的念头。即日起至6月9日,紧盯学生出勤、归寝情况,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予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认真核清原因,签订安全守纪承诺书,并要与家长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认真统计端午期间学生去向,对于离校的学生,要通过微信给辅导员发位置图确认去向。在审批环节上,除常规审批程序外,一律要经校级领导审批。对无故不上课、夜不归寝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诚信、纪律、价值观等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具体内容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章节(具体内容见附件2),使学生心有敬畏,行有戒尺。组织开展“诚信做人,诚信考试”、“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等内容的主题班会,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遵章守纪学习讨论,用违法违纪案例教育警示学生,算清违法账,切不可为一时小利触碰法律,抱憾终生。教育要根据学生所处区域采取不同方法,在校生集中教育讨论,校外教学小班学生及实习生通过电话、微信、短信、QQ、告诫书等形式开展,要浓缩内容,把法律纪律条文、学校要求及后果危害表述清楚(不能简单地转发学校文件),做到全员覆盖、全方位渗透;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近期尤其是高考期间,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及学生干部加大查课、查寝力度,发挥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联动作用,切实掌握学生动向,有效防止学生私自离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按《吉林医药学院学生违纪处罚规定(修订)》(2018版《学生手册》第97页)相关条款给予纪律处分。

三、强化领导责任,促进工作落实

该项工作为年度常规工作,各级领导要克服麻痹思想,高站位谋划落实工作,坚持常做常新,明确自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维护教育公平、社会正义的高度,从关爱学生、关注成长的角度,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引导学工干部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准确了解掌握学生动态,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做到真抓真管真严,把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落实落细落小,在提升管理成效上动脑筋、下功夫,保证我校师生不发生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学校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由于责任心差、工作落实不力、麻痹大意等原因而导致发生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辅导员及主管领导责任。

附件1:《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考试作弊的处罚条款.doc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6年修订)于考试作弊的处罚条款.doc

 

 吉林医药学院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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