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吉林省抗体工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度大学生开放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09: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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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了给在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开放的科研平台,鼓励和支持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等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科研素质的提高,发挥本平台的项目孵化及转化功能和优势,吉林医药学院抗体中心实验室依据自身发展需求,面向本校在校大学生开放平台并设立开放课题。现通知2019年度科研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请相关单位依据课题申报要求,组织学生申报。
一、项目内容
1.抗体研发:治疗性抗体、抗原及相关药物的制备、修饰、标记、鉴定、分析及检测等;诊断用抗原、抗体的制备、修饰、标记、鉴定、分析及检测等;与抗体相关诊断试剂的制备、诊断方法的建立及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等相关内容。
2.肿瘤标志物:肿瘤标志物的发现、肿瘤标志物在肿瘤诊断过程中的应用等。
3.人兽共患病:动物疾病诊断试剂研发、动物疫苗、人畜共患病的诊断、诊断方法的建立及诊断试剂的研发,以及流行病学等。
二、项目数量
以上三个研究方向资助项目数量为每个方向3-4项,每年总计9-10项
三、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特殊情况可为3年。
四、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五年制2016-2018级(或四年制为2017-2018级)本科生,即申请课题时距离毕业时间至少2年以上,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具备开展科研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以团队形式申请,项目团队一般为5人,团队最好由不同年级组成,形成能传帮带的梯队。
2.项目导师要求:项目实行导师制,导师应具备较强责任心,无学术不端行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在保证学生自主开展项目研究的原则下,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
3.项目申请要求:项目申请人采取“学生+导师”方式申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周期内,同一年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2项课题。
4.正在申请或已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结题要求:项目结题时,需要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或获得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五、申报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5日,项目负责人落实导师选定、选题及参加成员,下载并填写与申报类别相应《吉林医药学院抗体中心大学生开放科研项目计划项目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
2.2019年5月16日-2019年6月15日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向抗体中心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材料压缩后发至邮779509236 @qq.com,联系电话:15804318256。
3.抗体中心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公布具体结果。
六、项目经费及资助
1.项目立项后由抗体工程中心给予资金支持,资助经费额度为: 0.5万元/项。
2.项目经费,按结题前50%、结题后50%的比例进行经费结算。如成果突出,发表SCI,将会追加后补助5000元经费支持。
3.鼓励院系及指导教师以科研经费给予项目组一定经费支持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七、项目相关权属
1.发表文章:文章署名单位为吉林医药学院。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要注明“吉林省抗体工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资助”字样。
2.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为吉林医药学院。
八、相关政策
1.学生按计划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参加科技竞赛获奖的,按照相应级别认定学分。具体按照《吉林医药学院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立项后,教务处认定为省级大创项目,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指导教师按照省级大创项目成果认定工作量。
望各单位项目申请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其它未尽事宜可向抗体中心咨询。
吉林医药学院教务处吉林省抗体工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