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8 09: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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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各院(部),教辅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防总、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有效地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吉汛[2019]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办函[2019]13号)等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汛期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层层传导压力,以“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的认识,死看死守,落实责任,敢于担当,时刻保持敏感性。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把防汛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进一步明确防汛责任分工,细化责任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排查隐患,消除死角
各单位要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导致的暴雨洪涝等灾害,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旧房屋、校园围墙、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公寓、校内水电及网络设施、室外体育设施等重要部位的隐患排查和巡查。要对在建工程加强防汛施工管理,设置必要的隔离设施,严格划分施工区和教学区。
三、深入教育,增强防范
各单位要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在广大师生中普及及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并针对暴雨、洪水校舍倒塌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逃生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分工明确,强化管理
各单位要不断完善防汛抗灾减灾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工作,提前做好人员队伍、技术准备、避难场所等各项准备。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吉林医药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