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吉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1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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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委: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吉林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92号)要求,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经省委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集体)。
请各基层团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1:《第十一届吉林青年五四奖章通知(印发)》。
1月28日前,请各基层团委将《吉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推荐表》《吉林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推荐审批表》及事迹材料电子版(详见附件2:《吉林省五四奖章评选附件》)报送至校团委,待预审通过后,对照材料清单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联 系 人: 陈爽
联系电话:13844220816
电子邮箱:594284232@qq.com
共青团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