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医药学院第三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及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08: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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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和国家级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3〕6号)文件要求,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现组织开展我校第三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与遴选推荐工作。
一、遴选推荐范围
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和国家级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3〕6号)文件的教师团队。
二、遴选推荐名额
新一批校级团队名额,将根据各院(部)遴选推荐团队数量
及质量确定。学校新增省级黄大年式教学团队推荐名额2个,从学校原有校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新遴选团队中择优推荐。学校已获得省级但未获得国家级教师团队的,及新申报并确立为省级的教师团队,可参加推荐国家级教师团队遴选(原有省级教师团队申报国家级教师团队限报1个名额)。已认定的校级及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有意向参加此次遴选推荐工作的,均须填报材料参加评审。
三、遴选推荐程序
(一)院(部)遴选推荐(5月19日-23日)
各院(部)严格按照教师函〔2023〕2号和吉教师〔2023〕6号条件要求和具体指标,积极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申报团
队填写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4)和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提供申报表(附件4)“三、团队主要业绩”中填报所有内容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按照申报表填写顺序排列并添加材料目录,其中“1.2018年—2023年团队教书育人情况”须按照填报数字提供具体明细及佐证)。各院(部)对基本申报条件和业绩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二)资格审核(5月24日)
教务处会同学校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
事处、教学督导与评价处、科技处对申报团队进行资格审核和业
绩材料审核。支撑材料不完整者,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三)校内评审(5月25日)
学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初步拟定时间为5月25日下午2点,申报团队负责人 PPT 汇报答辩,限时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答辩情况和创建指标进行评审,并给出排序结果。
(四)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党委办公会审定(5月26日)
学校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专家评审排序结果,拟定新增申报省级教师团队和新增校级教师团队名单,并根据申报材料,对学校原有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新增推荐申报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排序,确定推荐申报国家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推荐排序。上述审议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结果公示(5月27日-5月29日)
国家级、省级推荐结果和校级认定结果以及申报团队材料在
校内集中公示3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推荐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部)须在5月23日上午10点前,将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4)、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 5)和支撑材料纸质版 1 份(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815室,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36721358@qq.com。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赵丽微,黄孙卉
联系电话:64560126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