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7-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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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精神,3月29日下午,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协调会在机关九楼会议室召开。
学校副校长王柳行出席,相关单位部门领导与会,教务处处长金连海主持会议。
会上,王艳春副处长宣读了《吉林医药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蔡建辉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障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接着,各单位就《实验室安全管理项目任务分解表》反馈了分工意见与建议。
最后,王柳行副校长讲话。
王副校长强调,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组织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的分工方案,一项一项抓落实。
王副校长要求,要明确责任、作好分工。项目牵头单位为第一责任人,要积极组织协作单位进行自查和整改;协作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学校检查中,如果发现问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具体单位领导责任,牵头单位领导负连带责任。要突出重点、认真落实。项目负责单位应根据分工要求,制定措施,有计划、有组织进行自查和整改;相关单位应重点加强剧毒、病原微生物及原体、放射性、腐蚀性等重点物品的检查;通过排查梳理、整改落实、总结等过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报告由牵头单位负责整理,要按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材料后按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
(撰稿:王冬雨 审核:徐卫东)
王柳行副校长讲话
金连海处长主持会议
王艳春副处长宣读文件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