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30 14:47:30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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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部署,现开展我省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成果展示交流。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二、推荐限额
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省属本科高校每校推荐的学术论文不超过1篇,改革成果项目不超过1项,创业推介项目不超过1项。
省教育厅将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对地方所属高校推荐参会项目配额要求,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参加本届年会的项目须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其中,学术论文和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负责人为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创业推介项目要求主要完成人是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已在往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上交流过的项目不可再次推荐。
2.各高校应对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3.各学院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成果网络填报操作指南》和《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4.同等条件下,近年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优先考虑推荐入选年会。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10月14日前,按照《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报送学院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以及意见表,并将推荐材料(WORD和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142408086@qq.com,以“学院名+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项目推荐”命名。
五、联系方式
安老师、李老师。
附件:第十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