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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报废处置一号、三号学生公寓废旧门窗与暖气片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0 1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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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一号、三号学生公寓废旧门窗与暖气片的校内报废处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3264560138


  • 附件【明细.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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