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网站首页

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锅炉房进行报废处置前期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15 20:29:4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党委常委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校内锅炉房资产开展报废处置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公示后履行报批手续,报教育厅审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32-64560118

 附件:锅炉房资产卡片信息.xlsx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吉公网安备 22021102000157号

邮编:132013   技术支持:网络部

版权所有: 吉林医药学院 吉ICP备06003080号-1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