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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5 09:58:55

发布者: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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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的通知》(语合〔2026〕21号) 文件要求,我校公开招募2026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请于3月31日前,完成报名并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处,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4月6日

二、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有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 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申请人须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按要求提交有关部门审核。以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身份申报的,须与申请第一志愿岗位的中方院校联系推荐事宜。志愿者申报前,须已完成离任结算。未在平台填报申请表的将不予受理。

2.单位审核。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部属院校审核后直接报送;省属学校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审核后报送;非省属学校除加盖学校公章外,同时,需加盖所属教育局公章后,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报送。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报平台

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管理平台

五、其他要求

报名人员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具体信息,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派出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联系人:邢老师(QQ,309487530)

电子邮箱:xingyingwen@jlmu.edu.cn

办公地点:实验楼4楼C1室




国际交流处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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