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寒假和2026年元旦、春季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 0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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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保障2025年秋季学期期末、寒假和2026年元旦、春季开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统一部署,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安排
1月1日(周四)至1月3日(周六)放假,共3天。1月4日(周日)上班。
二、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至3月1日(星期日),3月1日返校报到,3月2日(星期一)开课。
教职工放假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至2月25日(星期三),2月26日(星期四)上班。
三、秋季学期末相关工作安排
(一)做好期末教学管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期末考试的统筹安排和巡考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期末考试安排、监考、巡考、成绩评定发布、考核资料整理及期末总结等工作。
(二)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安全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保障部等单位(部门)组织开展假前校园安全检查,各单位(部门)做好安全工作自查。
1.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校内各场所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2.做好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检查。开展食堂及大学生超市等安全隐患排查。
3.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开展教学、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及设施设备运行、危化学品储存情况等安全隐患排查。
(三)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学生工作处、各学管学院要科学制定学生离校方案,并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了解学生假期去向,把握学生动态,加强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特别是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和交通安全。同时,向家长告知寒假安全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提前返校,提倡辅导员通过线上形式不间断的开展安全教育、生活关怀等。
四、寒假有关工作安排
(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非教职工人员(车辆)进校须联系对接单位(部门)做好登记。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不留死角。
(二)加强留(离)校学生管理
按照“非必要不留校”的原则,学生工作处、科技处及各学管学院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含研究生)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后勤保障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用电用水、垃圾清运等服务保障。
(三)严格落实干部值班、请销假制度
寒假期间,全校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工作。学校实行校领导、机关部门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恪尽职守,做好值班记录,《带班、值班登记本》及值班电话每日按时顺次交接,值班地点为值班人员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64560860。涉及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要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带班校领导汇报,及时处置。
1.各单位(部门)将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本单位(部门)《2026年寒假值班表》(见附件)于1月6日前报送党政办公室(机关楼918室)。
2.教职工如有探亲需求应安排在假期,如离开吉林市,请按人员身份落实相应请销假制度,保证出行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3.寒假期间,用印时间集中安排。用印时间:每周四上午9:00至11:00。用印地点:党政办公室(机关楼918室)。用印须在OA履行用印审批程序。
五、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安排
(一)学校拟定于2月26日、27日(星期四、星期五)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检查,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自查,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提醒外出教职工按时返吉,做好开课准备。
(二)学生工作处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前筹划、适时制定学生返校等工作安排。
(三)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和开课前准备。
(四)后勤保障部要做好室内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本单位(部门)实验室、办公室等区域环境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