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前期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15:48:14
发布者: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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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吉财【2022】1188号文件规定程序,按照吉林医药学院资产处置工作安排,我校近期拟对已无法使用价值且符合处置规定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依照规定程序对待报废资产进行3天校内公示。各部门人员如有对下列目录中的资产处置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14日前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3704410241 高老师
附件:处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