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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5 09:27:07

发布者: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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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学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决定开展学校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

(一)立项范围

详见《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二)项目类别

设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两类。其中,重点研究项目为创新性强、实施效益面大、前期工作基础好的项目,鼓励跨部门、跨单位申报。

(三)基本要求

1.申报人员限为学校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其它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项目主持人须具备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有前期研究基础。

2.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同一人只能主持研究项目1项,主持和参与研究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主持和参与研究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3.已列入各级各类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方面立项项目的,不再予以立项

4.校级重点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省级论文2篇;校级一般项目至少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不宜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以调研报告方式作为结题依据)。项目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标注项目来源和编号。

5.原则上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必须办理有关手续(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项目成员不得更换。延期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自动取消)。

二、组织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由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和科技处共同实施。

(二)评审程序

学校发布《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指南》→个人(团队)根据《指南》申报→申报项目主持人将有关材料报科技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作申报格式审查→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科技处共同组织校外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下达立项通知。

三、项目资助与管理

(一)项目资助

为保证研究质量,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以下资助与支持: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经费主要用于:

1.论文发表版面费;

2.专家咨询或劳务费(不超过立项经费的35%);

3.调研或参加相关会议费;

4.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书刊资料费。

(二)项目管理

项目由科技处统一管理。

(三)评优推荐

择优向上级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相关组织部门推荐

四、立项申报材料及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立项·评审书》(附件 2)。所有申报项目均由各单位集中报送,并填写《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中的“课题指南编号”需填写申报课题研究内容所对应的附件1中的“课题立项指南编号”)。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报送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附件2),提交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申请书”进行命名)和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提交电子版(以学院或机关部门名称进行命名)。以上材料以各部门、各单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机关楼801室,电子版以各部门、各单位发送至邮箱:283371856@qq.com,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5568447770。

杨老师,联系电话:13578508810。

五、实施要求

获批立项的项目人员(项目组),需严格遵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资助资金用途合理、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管理监督,定期报告工作进度和项目开展情况。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间为2026年9月31日。结项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具体要求届时详见项目结项通知。

 附件1: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书.doc 

附件2: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3: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度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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