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09: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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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吉教工委思政〔2023〕2 号)的文件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开展2024年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工作,现组织全校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人文社科专职教师等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参与。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严格审核后,于9月10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将word命名为(如: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教师张三)统一发送到邮箱1241869783@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1 关于公布试点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结果和开展2024年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