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举办“‘强国梦·家园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暨纪念学校地方办学二十周年”合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5: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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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也是吉林医药学院地方办学二十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校师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展现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闪光业绩和吉医人“忠诚敬业、迎难而上、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强国梦·家园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暨纪念吉林医药学院地方办学二十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党、爱国、荣校、兴校。
二、合唱队组成
机关(含后勤保障部)、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检验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健康管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分别组队参赛,基础医学院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单位与教辅单位分别联合组队参赛。各支代表队参赛队员控制在80-120人之间,参赛队员由在岗教工和在校学生组成。
三、比赛曲目
每支参赛代表队分别演唱两首歌曲,其中指定歌曲1首、自选歌曲1首。指定歌曲为《吉林医药学院校歌》;自选歌曲要求符合主题、健康向上、兼具时代性、传唱范围广的红色歌曲。请于5月20日前,将自选曲目报学校党委宣传部,经统筹协调后确定。联系人:郭鸿鸽老师(电话 15568447770)。
四、指挥与伴奏
合唱指挥原则上由本校教师或学生担任,结合实际可聘请专业人士排练;伴奏曲可由有特长的师生现场演奏,也可以播放乐曲。
五、服装
正式演出服装要求统一,由各代表队自行租借,租借费用提前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六、比赛时间
拟定于9月28日左右,届时以最后通知为准。
七、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一)演唱内容紧扣主题,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10分);
(二)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台风良好,充分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10分);
(三)演唱声音宏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50分);
(四)合唱有一定艺术水平,富有感染力,表现形式新颖(20分);
(五)指挥姿势优美,节奏把控准确(10分)。
八、奖项设置
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颁发荣誉证书。
九、要求
(一)领导重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组织,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师生的参与热情,充分展示师生爱党、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怀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确保质量。各二级党组织要合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组织师生编排节目,创新表演方式,确保节目质量,生动展现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三)注重节约。要坚持勤俭办活动的原则,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和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