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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4年度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3: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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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吉医院教字[2023]157号)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紧密结合专业知识,自主提出研究课题或承担导师研究子课题,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5-2年。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5-2年。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5-2年。

项目分为重点支持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

“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各项目团队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有效运用科研资源,引导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重点支持领域外的其它项目称为一般项目,各项目团队可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自主谋划,鼓励各项目团队挖掘、培育符合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464”产业体系发展新格局建设主题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成员我校五年制2021-2023级(或四年制为2022-2023级)本科生,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具备开展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以团队形式申请,项目团队一般为3-5人。每名学生(包括团队成员)每年只能申请 1 个省级以上项目(若往年项目未完结,则不能申请新项目),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团队最好由不同年级组成,形成能传帮带的梯队。

2.项目实行导师制,创新训练计划导师应具备较强责任心,无学术不端行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业训练与实践项目导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创业实践指导经验,原则上应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在保证学生自主开展项目研究和创业实践的原则下负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同一导师每年最多指导一个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应配备指导老师1-2名。

3.未结项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未结项目导师仍可指导学生申报下一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申报程序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517日,项目负责人落实导师选定、选题及参加成员,下载并填写与申报类别相应《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团队提交时只交电子版)。向项目的学生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各一份5月21日前各学院完成组织初步评审、筛选。

2.各学院根据初步评审和筛选分类(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排序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本学院所有项目汇总到一个表中5月22日前将电子版各团队申报书附件1和本学院项目汇总表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夹用学院名称命名后发送到邮箱3266448338@qq.com,同时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党员会议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二楼)联系人李老师,姜老师,联系方式:13904415397

3. 5月底之前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复评和终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单组织的开放课题项目、校企联合创新创业项目、与行业企业联合推出的揭榜挂帅项目等,在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后,可同期发布通知。目前己收到抗体中心、检验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的开放课题计划,相关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李老师。

、项目资助

1.项目立项后根据各项目立项情况给予资金资助。

2.项目经费,按项目计划和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3.鼓励院系及指导教师以科研经费给予项目组一定经费支持,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满足项目开展需求。

、相关政策

1.学生按计划完成项目并验收合格后,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对于项目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参加大学生竞赛获奖的,按照相应级别认定学分。具体按照《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执行。

2.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指导教师认定教学工作量并计入年终考核、评优及职称评聘。

、注意事项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各学院指定一名教师联系人加入2024大创项目立项答疑QQ群379047710 ,拟申报项目的学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也请加入 

附件1. 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请书.doc

附件2. 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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