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及“秋冬会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9-01 16: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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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校在“春季行动”、“夏季攻坚”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安全稳定成果,切实抓好秋冬两季的校园安全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等文件精神,针对秋、冬两季事故预防特点及重点,按照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和校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事故教训,在进一步抓好“夏季攻坚”成果巩固和总结验收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和“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网格监管、狠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校园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大排查和“秋冬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吉林医药学院安全稳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永奎 蔡建辉
副组长:罗正里 张 印
成 员:金连海 王柳行 葛晓华 何求胜 林长英 刘诗福 田敏 董东 杨红 郭景森
李卫华 高红旺 王勇 于秀芬 孙爱国 张平 曹志友 王金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处长王金成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学校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消防安全检查。根据省教育厅及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有关要求。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要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对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及时发现处理电路上出现的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电等问题,特别是坚决取缔学生公寓内的违章用电现象。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隐患排查,彻底改造隐患线路,要积极推广现代化防火技术手段,探索利用有效的技术手段监控电网系统的安全运行。
2、交通安全检查。检查学校及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专门用于接送师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教学生活设施设备检查。要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不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清理楼道及疏散通道堆放的障碍物品,防止出现楼梯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文体活动中心、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学校及周边环境检查。有关部门应主动与当地城管、公安、卫生、社区等主管部门协调,重点整顿校园周边商铺及摊点、道路交通以及影响校园教学秩序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
5、楼宇情况检查。对学校楼宇外墙逐栋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要及时进行应急维修加固,防止墙皮脱落伤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楼宇,确保维修合格后方可使用。
6、食品安全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电工房等处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
7、各项集体活动安全保障检查。在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学校各单位、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严格遵守报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预案。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严禁超载。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8、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检查。要继续深化安全教育进课堂,应急演练全覆盖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地震、消防和防恐应急演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9、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部门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落实。要检查实验室、配电房、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要配合公安机关对枪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收缴。
10、学校应急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是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并做到全覆盖。
四、时间步骤
我校专项行动从今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部署启动阶段(9月10日前)。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及直属单位要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方案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各单位对整治的具体内容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内容落实。
2、组织实施阶段(9月11日至11月30日)。一要开展自查自纠。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及直属单位要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隐患,并逐项造册、登记、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二要组织督导检查。学校组成专门检查组,对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及直属单位专项整治的组织、部署和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整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三要跟踪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突出问题以及整治内容不落实、整改质量不达标和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整治落实情况的,要按规定予以跟踪督办,加大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整治落实。四要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存在不作为现象,要及时进行通报,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
3、复查验收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学校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质量进行“回头看”,切实防止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彻底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改进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校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省安委会、教育厅和吉林市政府有关部门也将对我校开展的“秋冬会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或抽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各单位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学校“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及秋冬会战实施方案”,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开展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问题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切实抓紧抓好。
2、突出整改,措施有力。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落实、重实效”的要求,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检查,并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同时要不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的建设,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事故能力。
3、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秋冬会战”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和广泛参与的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
4、认真总结,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这次 “秋冬会战”专项工作为契机,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发现安全隐患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环境,确保我校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