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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我校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6-03-11 15: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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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教育厅《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以构建安全生产法规警示教育体系为统领,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以促进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及切实提升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事故发生,确保我校安全形势稳定。

二、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限。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该活动贯穿全年。

(二)活动内容

1、日常公益警示宣传。制作宣传板、海报、传单、简报等,刊登有关校园安全的新闻;宣传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政策解读。保卫处与团委密切配合,通过校园广播、虹霞广场大屏幕在课间休息等时段,播放相关校园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警示、提示等。通过保卫处的网站、QQ工作群及“吉医警钟长鸣”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向全校师生员工传递安全信息。加强与“吉林安监”政务微博、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公众号和微信的互动,持续给予关注,主动跟帖、评论、点赞、转发,通过短信、微信、至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扬校园安全,不断扩大微信、微博宣传覆盖面。

2、定期集中警示教育。结合学校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各单位可购买特色鲜明的警示教育片,列出全年播出计划,反复播、循环放。以各学院为单位,坚持经常召开各期班的安全警示教育主题班会,播放有关校园安全工作教育片,每季度至少1次,全年不少于4次。对全校师生进行校园安全培训课程,包括消防安全、防自然灾害自救、防盗窃、防诈骗及遇到突发事件应如何处置等安全教育培训。团委主管的校园广播站,不定时的播放校园安全常识,加深学生对安全常识的了解及认知。结合“5.12防震减灾日”、“11.9消防日”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好校园安全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各学院可组织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校园安全教育的力度,鼓励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提升师生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的热情。

3、健全制度全员培训。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预警制度,制作各楼宇疏散图并张贴在醒目的位置,建立岗位安全知识标准,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狠抓安全教育培训,有关单位的领导和教职工要参加省里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校园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以及网络安全管理的培训,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差异化、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的软实力。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现阶段高校是社会舆论的热点,怎样避免高校事故发生成为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是服务学生,提升师生员工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安全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减少案件发生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各学院要按照此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全力抓好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遏制校园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启动安全教育进班级、进课堂,扩大宣传面,提高关注度,确保警示教育专项活动落到实处。活动中,学校相关单位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吉林医药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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