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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停车场改造项目(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5 1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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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JLHYZB-2016-BDHSG03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医药学院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医药学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医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停车场改造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医药学院院内。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己落实。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进行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4月1日至 2016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时30分至 4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处(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12层)处报名。

4.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施工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考核B证和施工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件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5.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医药学院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3843218936

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0432-64650118        联 系 人:钟岩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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