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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5 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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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2016年暑假将至,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的管理教育及服务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全校学生度过一个文明充实、安全守纪的假期,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我校将有4080名在校生和2188名实习生奔赴全国各地进行暑假休整和生产实习,具有人员多、时间长、分散广等特点,加之天气炎热、社情复杂、学生社会阅历浅、自然灾害频发等实际情况,给学生假期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学生安全历来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件大事,事关我校的改革发展和社会声誉。全体学工干部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负责。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辅导员、班级干部及学生家长的作用,准确掌握学生动向,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各项管理教育,在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强化学生的自觉自警自律意识,防止发生各类问题,保证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精心安排,落实教育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每个年级、期班的整体特点及学生个体情况,精心安排教育内容,保证人员、内容、效果三落实。

(一)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生充分利用假期读经典,悟原理,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了解社会,服务人民,练就实践能力,培养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二)开展文明修身教育。教育学生恪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主动学雷锋做好事,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品行修养。做到劳逸结合,放假不放松,珍惜时间,积累知识,追求更高的发展目标。

(三)开展安全守纪教育

1.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教育学生要强化法律意识,践行法律义务,宣传法律知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遇到问题正确表达意愿,坚决不参与游行示威、静坐请愿等活动。

2.教育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各类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安排专门时间对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集中宣讲和个别交待相结合,教育内容要在学工和辅导员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保证覆盖到全校每一名学生。帮助学生了解掌握防溺水、防中暑、防交通事故、防火、防台风、防雷电、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一要重点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帮助。告诫学生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二要全面普及和强化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违规驾驶机动车、电动车和摩托车等;三要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上当受骗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外出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教育学生生活俭朴,适度消费,不追求高消费,学会甄别网上非法贷款等不良诱惑。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上当受骗的意识和能力;四要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引导学生不登录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长时间上网,帮助学生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五要加强汛期安全教育。要运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玩耍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六要交待全体学生特别是外出旅游、社会实践、生产实习的学生,注意饮食卫生、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不得涉足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

三、关注重点,确保安全稳定

明确工作重点,把学生安全当成头等大事。假期部分学生公寓维修改造,水、电不能正常供应,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极为不便,尽量动员学生回家休整。据初步统计有865名在校生申请在校居住,各学院要教育这些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公寓管理中心及各学院要采取有力手段,坚决杜绝学生私自出租床位、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各学院要落实领导值(带)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巡查了解学生情况,遇有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全体学工干部要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通过内容全面、手段多样、成效显著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使全体学生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履行安全义务,共同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吉林医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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