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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8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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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现提出如下要求: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类评比、表彰以及各种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以上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纪检监察审计处将会同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部门,对全校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以身作则,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以优良党风带动校风学风,过一个平安欢乐、节俭祥和的佳节。

吉林医药学院纪委

2016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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