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职工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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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院(部),教辅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寒假教职工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至2017年3月1日(星期三)为放假时间。
2.2017年3月2日(星期四)正式上班,3月6日上课。
二、有关要求
1.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假期校园的安全稳定。
2.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认真做好假期及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单位教职员工如离开吉林市,需逐级请示,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