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09:52: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元旦、春节、寒假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广大教职员工清廉过节,文明度假,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把春节、寒假期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发生。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师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重申纪律红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严禁公款吃喝,不得组织以“欢迎、欢送、同学会”等名目的大规模聚餐活动;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下属、业务关系单位等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品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公款旅游,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借机敛财;严禁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严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三、严查违纪问题。学校纪委将在节假日期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及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均按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凡是因相关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