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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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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中秋”“国庆”双节假期教学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现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应在节前整改,有实际困难不能立整立改的应在节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然后制定计划限期整改。

二、假日期间,仍需工作的教学实验室,作好使用师生的登记工作。禁止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开展危险性实验;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教学实验室;严禁在教学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三、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等药品试剂的安全管理,要做到合理配置、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四、加强教学实验室气瓶的管理。假期间应保证气瓶存放场所通风良好,气瓶使用操作规范,瓶体种类及运行状态标识明显。

五、加强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按要求分类收集和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没有条件暂存的单位应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作好回收工作。

六、加强教学实验室水、电安全管理。无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无实验任务或实验结束的实验室须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和加热源。

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1. 加强实验中心和实验室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实验场所;

2.各教学实验室负责人提前安排好假期前、中、后实验计划,并制订和完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预案;

3.落实假期安全巡查人员和应急联系人员。假期间,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实验场所巡查力度,应急联系人须保证24小时开机,如发生事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电话上报。学校各部门紧急联系电话如下:

教务处联系人及电话:

王月鹏   13943284068

陈  为   13844633169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

李  亮   13844608018

刘  哲   13596356277

保卫处报警电话

  50110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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