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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2019年度学校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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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增加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编报和审核内容,突出强调部门预算的精细化管理和经费归口管理。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资金配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保障学校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规范编制,全面完整。各部门和各单位在编制2019年度经费预算时,要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制度、规定,体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完整地测算各项收支,不虚报、不漏报,力求预算的真实、完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漏报,不予支出。

2、确保运转,保障重点。预算在保证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学校正常运转支出、法定支出和重要政策性支出的基础上,坚持学校发展优先,围绕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证学校重大决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的需要,保证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3、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量力而行,不能搞寅吃卯粮的工程项目,不能编制赤字预算。

4、优化结构,增收节支。在安排专项预算时,涉及大项(金额)维修、翻修、改造和设备采购等,应按轻重缓急,尽可能对上申请专项资金,避免或减少占用学校事业收入经费。厉行勤俭节约,从严从紧从实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行政运行经费。

5、科学合理,权责相适。支出预算要合理、规范,尤其是项目支出要科学论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如实编制,要明细到具体内容和金额。必须理顺财权和事权关系,使经费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责及事业发展计划相适应。对部门负责管理、教学单位使用的经费,经费管理部门要将经费全部落实到相应使用单位,部门不得自行开支与职能保障范围不相关的经费。

6、强化约束,讲究绩效。确保年初预算的准确性,避免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实行专项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制度,推动“投入型”预算向“绩效型”预算转变,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绩效。编制预算应参照上一年预决算数据,保障新预算年度切实需要的支出,以提高年度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提高效率,按时上报。各单位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根据2019年的工作计划安排进行充分论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力争做到预算的精细化。

8、各二级教学单位预算,要根据本单位学生数和教职员工数,按照学校统一标准进行合理安排。确需编报预算支出的,请及时与计划财务处沟通。

各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2019年预算表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报计划财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预算表。

联系人:薛常刚

电  话:50129

电子版发送邮箱地址:240770240@qq.com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2月4日

附件:2019部门预算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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