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吉林医药学院首届科普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1 08: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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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繁荣科普文化创作,拓展科普传播途径,借助摄影艺术形式,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升学校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在全校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经学校文体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吉林医药学院首届科普摄影大赛活动。
一、大赛主题
繁荣科普文化 展示科学之美
二、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实习学生)
三、作品及参赛要求
(一)作品内容
参赛作品应围绕大赛主题,综合运用摄影艺术手段,讴歌科技人物、反映科学现象、揭示科学原理、记录科学活动、传播科学知识、启迪科学思想,着重宣传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经济建设、科学普及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事迹和贡献,也可结合宣传吉林,有针对性地组织拍摄科技人物、科普典型、科普景观、科普基地、科普设施等内容。
1、讴歌科技人物。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突出宣传老一辈科学家、当代科技工作者典型、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的爱国奉献、求真务实、勇攀高峰的精神风貌和科研成果,宣传党中央、吉林省委对科技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和悉心关怀,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获得感,厚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社会基础。
2、反映科学现象。反映地球、星系、宇宙、空间等宏观物质科学世界,反映生物(含微生物)、物理、化学等,以及电子、质子、中子、量子等微观局部世界的科学现象,引发人们对自然界、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神奇科学现象的探索和研究。
3、揭示科学原理。围绕科学现象、科学探索、科学发现题材,对宇宙间万物遵循的本质规律和人类生产生活中抽象、高深、繁杂的工艺技术和科学内涵,通过科普视角和摄影表达手段的揭示和诠释,使其直观、通俗和简单地呈现给公众。
4、记录科学活动。反映人们探索科学奥秘、推动社会科技进步的活动,包括自然界、人文社会、工程技术等所有科学技术领域内与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普及和应用相关的科学研究活动和科普教育活动,为科学的新发现、新发明提供启示和借鉴。
5、传播科学知识。根据人们的求知心理,通过作品特有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介绍科学知识、高新技术,激发人们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关心,爱科学、学科学和用科学的热情。
6、启迪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通过摄影作品,增强人们追求科技进步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创建精神文明,帮助找到打开科学思想大门的钥匙,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
以上各类别摄影作品要求主题明确、积极向上、内容真实,富有感染力、富有思考和想象空间,文字说明及摄影表现形式应具有政治性和科普教育意义,融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为一体。
(二)摄影作品要求
1、投稿数量。每位参赛者报送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6幅,须编写序号,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按1件作品计算,每件作品附不少于50字相关科普知识的文字说明。
2、参赛作品应运用摄影技巧形象、深刻地表现科普主题。参展照片彩色、黑白作品均可,可以使用图片处理软件对饱和度、对比度、曝光、裁切等进行合理的调整,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合成、加减等影响真实性的改动。
3、每件参赛作品须填报一张《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1),标明投稿类别,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与邮编、联系电话及作品的简短文字注释说明等。
4、每件参赛作品只能向一个类别投稿,以便评奖。若发现参赛作品未标明类别,一稿多投或投错类别,活动主办方有权调整该作品投稿类别,并只在一个类别中对该作品进行评选。
5、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报送JPG或JPEG格式的电子作品,文件命名为“作者单位+作者+投稿类别+作品名称”,单个文件不小于5M。允许手机摄影作品投稿,须达到高清晰度。
(三)作品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由所属单位初选后,于6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
联 系 人:郭天笑
电子邮箱:522044643@qq.com
电 话:0432-64560216(外线)50216(内线)
15981116736(微信同步)666736(小号)。
四、评选奖励
由学校文体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成立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
按类别评选出特别奖和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奖牌。
学校将结合实际,推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八届中国科普摄影大赛”和“吉林省首届科普摄影大赛”活动。
五、特别提示
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吉林医药学院文体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