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08:5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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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各院(部),教辅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我省属高校可参报地方合作项目。请全校教职员工符合条件者积极踊跃报名,现将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及选派程序:
1. 个人申请。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国家留学网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39)有关地方合作项目的详细说明,符合条件者报名到国际交流处。
2. 各单位(部门)将申报人员名单报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处汇总申报人信息登记表→学校初审并确定人选。
3. 学校报吉林省教育厅评审。
4.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教育厅联合评审。
5. 公布评审结果。
二、请各单位(部门)提前联系国际交流处工作人员咨询校内出国人员审批流程,并于4月5日17:00前,将人员名单电子版(见附件)报学校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孙鹤瑜 手 机:13604464222 小号664222
办公室:50585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