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吉林医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吉医院教字〔2016〕11号)《吉林医药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吉医院字〔2017〕62号)相关规定,退役复学学生张建强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查,该生符合退役复学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1月8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学生张建强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5日。
如有异议或需反映问题请与教务处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电话:50146,50212。

教务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