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2 10: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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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直教育部门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吉财教函〔2019〕1270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财〔2019〕13号)要求,为积极稳妥做好学校2020年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请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申报原则
各单位预算项目申报应遵循“零基”原则,并充分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申报的资金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上年获得省财政支持额度的1.2倍,原则上,高校单个项目不得低于50万元。其中:对涉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需要提供由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厅直属事业单位(不含成人高校)项目需报经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申报。高校已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前年度申报但未获支持的项目,本次可根据需要继续申报;上年度已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各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要科学规范、细化量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设定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绩效目标一经确定,将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和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省属公办高校资金使用用途与支出方向,分为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两大类。其中:学科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和教育教学基地建设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主要包括校园内设施和管网改造,教学及学生公寓、图书馆等维修改造。
三、项目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请于8月29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预算申报材料报计划财务处,电子版报至指定信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预算申报材料应该包括:预算项目明细表(分类排序)、预算项目申报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专业工程造价机构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
联系人:葛处长
联系电话:64560109(50109)
电子信箱:284346703@QQ.COM
附件:关于做好省教育厅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编报工作的通知.rar
吉林医药学院 计划财务处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