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和表彰“从教三十年”教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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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教职工凝心聚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工作中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立身之本,着力构建“三全育人”工作体系,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学校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广大教师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吉林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要求,履行人民教师崇高使命,在全校营造“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师德师风,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为庆祝第34个教师节,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教师”和表彰“从教三十年”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教师:全校在职一线教师;
2.从教三十年教师:此奖项限1989年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全校在职任课教师。
二、评选、表彰名额及条件
各单位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不超过所属一线教师人员总数的3%,人数不足的按1名人选推荐。“从教三十年”教师根据工作年限推荐,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直接上报。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能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能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教学效果好,在各项教学考评中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好评;在教学活动中注重教书育人,能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1.申报和推荐
(1)各单位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填写《吉林医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并组织撰写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报学校工会。
(2)各单位按照要求,统计并填写《吉林医药学院“从教三十年”教师汇总表》,报学校工会。学校工会将根据评比要求汇总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统一上报学校党委审批。
2.表彰及相关待遇
学校将择期召开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获得吉林医药学院“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教职师,在职称评聘时享受相应加分待遇。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时间:各单位于7月26日前将《吉林医药学院“优秀教师”推荐表》、《吉林医药学院“从教三十年”教师汇总表》连同相关材料(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学校工会。
2.联系人:孙睿阳老师 联系电话:13596213621
吉林医药学院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