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11: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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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科研攀登工程”,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助力学校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组织申报是加快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学校统一部署的基础上,要充分整合和聚集校内外力量,加强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及论证工作,切实提高基金的申报数量和质量。
(二)职责明确清晰。各单位要将申报指标落实到具体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必须申报(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不做硬性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2019年11月1日-12月10日,完成申请书初稿。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综合考评或整合相关学科教师的科研成果和科研选题,形成具有较好竞争力的科研团队。组织教师学习基金指南及管理办法等,同时安排具有基金申报丰富经验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对基金申报进行指导。
2019年12月10日前,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样表见附件1)。上一年度申请未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要注意根据评审专家的反馈意见作细致的修改。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申请书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交科技处809室。届时,科技处将邀请校外专家论证。
(二)2019年12月11日-12月31日,结合《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专家评审意见修改申请书。申请人应结合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仔细修改,完成项目申请书。
(三)2020年1月上旬,科技处将再次组织专家论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再次修改申请书。
(四)2020年2月,申请人要利用寒假时间,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完成定稿。2020年2月下旬,各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五)2020年3月,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上报。
联系人:李广庆
联系电话:0432-64560177
科技处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