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青书协”“省青音协”“省青摄协”会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15: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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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吉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省青年音乐家协会、省青年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省青书协”、“省青音协”、“省青摄协”)是在吉林省民政厅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由共青团吉林省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是吉林省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由全省青年书法艺术工作者、青年音乐艺术工作者、青年摄影艺术工作者自愿结成,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省青书协第四届理事会、省青音协第六届理事会、省青摄协第六届理事会自2016年5月换届至今,已经届满3年。
按照各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经团省委、省青联同意,拟于2019年10月下旬召开省青书协第五次会员大会和省青音协、省青摄协第七次会员大会,现将会员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
1.组织推荐:各高校团委按照要求,通过适当的民主程序确定会员推荐人选。
2.提名:各高校团委根据会员标准、条件对推荐的会员人选进行审核,经向人选所在单位或学校征求意见后,由青联主席会议或同级别会议审议确定后,将提名人选报省青联秘书处。
3.协商:省青联秘书处对提名人选进行审核,横向平衡结构后,将协商确认的人选名单反馈提名单位。
4.考察:经协商确认的人选,由提名单位实施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养和现实表现。
5.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应在人选所在单位公示一周。
二、会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同协会章程。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4.热爱书法、音乐、摄影艺术事业,积极参加书法、音乐、摄影创作或理论研究等活动。
5.会员应在书法、音乐、摄影及相关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所在区域或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
6.户籍地为吉林或已在吉林连续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特邀会员除外。
7.会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领导机构成员提名年龄不得超过42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8.各单位推荐的会员要依次做好排序。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会员代表推荐工作,争取把工作热情高,专业水平好,热心青年书法、音乐、摄影工作,有社会影响力的青年文艺人才推荐上来。
2.组织并指导会员认真填写会员登记表和会员汇总表,10月14日(星期一)下班前,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yyxytuanwei@126.com(材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以单位+姓名命名);纸质版一式两份,并附推荐人两张彩色免冠1寸照片,于14日下班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机关楼617室)。
联 系 人:樊熙梦
联系电话:64560229
校团委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