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教职工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9 14: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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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吉林医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历》安排,现将学校教职工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0年1月1日放假,共1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1.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至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为放假时间。
2.2020年2月29日(星期六)、3月1日(星期日)教职工上班,3月2日学生正式上课。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确定安全工作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要强化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2.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认真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单位教职员工在寒假期间,如需离开吉林市,需逐级请示,并保持通讯畅通。
4.各部门、各单位将寒假值班表(值班时间、人员、联系电话)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机关楼909室)。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