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1: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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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吉林医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现将2020年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全校教职员工假期原则不离开吉林市,确有需要离开吉林市,需逐级请示,并保持通讯畅通。
2.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值守制度。
3.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假期安全、防火检查等工作。遇有疫情相关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020年4月1日
党委(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