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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清廉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14: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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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纪律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结合中纪委、省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强化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抵制不良风气,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严肃执纪问责。“双节”期间,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典型问题予以点名通报曝光。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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