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正风肃纪 确保五一端午期间清廉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8 11: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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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清廉过节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向所属党员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把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廉洁过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级做给一级看,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坚决杜绝收送电子红包、变异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
三、严肃执纪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情况新动向,坚持严字当头,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学校纪委要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
四、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带头不聚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