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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要求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25 16: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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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分别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相继对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推动有关要求在我校落实落地。依据吉林省委办公厅文件(吉办发〔2019〕35号)和吉林省委教育工委文件(吉教工委思政〔2020〕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全面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是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要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术、进学科、进课程、进培训、进读本。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系统讲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教务处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合,制订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学生讲思政课教学计划,严格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4学时思政课、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院(部)党政负责人(特指本单位有在校生的二级教学单位)每学期至少给学生讲授2学时思政课”制度,可重点讲授“形势与政策课”,并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领导全年听思政课不少于4学时”制度;实现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对思政课必修课听课全覆盖,马克思主义学院班子成员对思政课所有授课教师听课全覆盖;鼓励学校名家大师生专业课骨干、日常思政工作骨干等讲授思政课;学校人事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协调配合,聘请符合条件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各业先进模范等兼任思政课教师;学校党政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协调配合,每年联系地方领导干部或两院院士或国企领导等至少1次,为师生作报告或讲“形势政策课”。

二、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教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办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权。要在加强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建设”制度,定期就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人员思想实际,每年专题召开思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并指导所属党支部,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政工作。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建好、用好网络思政工作平台,制作、传播贴近大学生特点的新媒体内容产品,运用大学生喜爱的方式开展思政教育。待学校职称评审量化标准确定后,参照相关标准,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纳入学校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和评奖评优范围。

三、进一步健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分工协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分工协作常态机制。党委宣传部统筹指导全校性思想政治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统筹指导全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党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全校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委统战部统筹指导全校党外教职工、少数民族师生及有宗教信仰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办公室统筹指导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指导全校学生日常思政教育工作;教务处统筹指导思政理论课和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党委宣传部做好配合;学校工会、校团委和妇委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思政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建设、参与学校党委和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辅导。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要及时应邀为基层师生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解疑释惑工作。其它机关部门、二级单位按职责要求抓好落实。通过协调配合,进一步凝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履行学校党委思想政治工作主体责任

学校承担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使命,根本任务在于立德树人。学校党委认真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明确学校党委书记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学校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省委正在研究适当增加高校党委常委职数的具体办法,待条件成熟后,按要求推进落实党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担任学校党委常委。每年设立专项经费,切实加强吉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文化育人方向)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研究成果指导实践的作用。

五、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抓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保证。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意见》(吉医院党字〔2018〕13号)文件精神,依据具体举措分工,狠抓落实。切实强化教学(教研、教辅)单位党的领导,健全教学(教研、教辅)单位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发挥教学(教研、教辅)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落实教学(教研、教辅)单位党组织抓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教师党支部抓教师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责任,进一步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把思政课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标志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第一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是第一学科、思政理论课是第一课程”的理念。思政理论课教材必须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使用。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严格按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规定,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确保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并做好动态补充。

多渠道补充专职思政课教师,从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经培训后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将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推动符合重要条件的辅导员参与部分思政课教学,动员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按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列支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思政理论课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保证专职思政课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

探索思政课教师考核和评价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评价中教学和教学研究比重,强化对思想政治工作实践的基本要求,35周岁以下青年思政课教师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时,须满足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的要求。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单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建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为主、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的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要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指标不得挪作他用。改革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中教学和科研成果唯论文制度,探索推行最能体现其能力水平的代表作制度,除论文、专著外,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思政课教师撰写的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理论文章、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学术价值进行认定。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制定重点报刊目录,细化优秀理论文章认定办法。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思政课教师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和排次定序的依据。

按照国家政策和省有关部门文件要求,设立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联系已认定的吉林省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组织中青年思政课教师到名师工作室学习培训,并建立学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依托省委党校举办的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研修班,名额向思政课教师倾斜。开展新老教师“结对子”“传帮带”等工作。加大思政课教师科研教研支持力度,鼓励开展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和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等研究,学校设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并向思政课教师倾斜,支持思政课教师申报、承担省级和国家级科研项目。大力培养、选树、表彰思政课教师先进典型,在学校相关评选表彰中,向优秀的思政课教师倾斜,在校级教学成果奖中单列思政课专项,进一步加大对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宣传力度。通过综合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七、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专门队伍建设

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力度,将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严格按师生比1:200、1:40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落实辅导员“岗位津贴”制度。按每生每年10元标准,设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学习交流、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足额使用。省人社厅、省教育部门正在探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人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待时机成熟,学校出台相应文件抓好落实。

八、进一步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述职考评工作

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体系,是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的重要措施。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相关要求,规范开展学校党委书记、教学(教研、教辅)单位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抓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加强“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办好思政理论课、落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并进一步健全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实行不合格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上述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责任。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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