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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医药学院关于持续正风肃纪 确保“五一”“ 端午”期间清廉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14: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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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作风建设年”有关要求,持续发力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清廉过节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今年以来吉林省纪委省监委公开曝光的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案例为镜鉴,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和防控规定,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要带头守规矩,带头不聚集,做到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责任。

二、强化纪律约束。学校纪委重申以下纪律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在高档小区接受“一桌餐”宴请;二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名贵特产;三是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六是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反映的突出问题,对节假日期间受理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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