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0:33:0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吉林医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教职工出吉林市按管辖权限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原则不得跨省活动,确需出省要严格履行出行审批和报备制度。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风险防范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