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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0: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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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吉林医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历》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安排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教职工出吉林市按管辖权限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原则不得跨省活动,确需出省严格履行出行审批和报备制度。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疫情防控、风险防范等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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