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药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7 08: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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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中秋节、国庆节接踵而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要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培树新风正气,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增强遵章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做好表率,树好形象。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积极协助党组织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二、严明纪律规矩。重申以下纪律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二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名贵特产;三是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五是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六是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三、严肃执纪问责。节日期间,各基层党组织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重要情况及时上报。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发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吉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